京華時報訊(記者敖曉波)備受關註的光大證券“8·16”烏龍指內幕交易案目前再獲新進展。記者昨天獲悉,有關光大證券訴訟管轄權懸念已經解除,光大證券提出的管轄權異議被法院駁回。
  據瞭解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月10日裁定被告光大證券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不能成立,並駁回管轄權異議。在此之前光大證券曾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,稱最高人民法院發佈《關於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“8·16”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指定管轄的通知》中同時指定了38個法院,未明確規定法院管轄個案的規則,與《民事訴訟法》中被指定管轄的法院應當是確定的有關條款相悖。
  此外,光大證券還以原告住所地不在上海,不屬於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為由,提出上海二中院管轄案件的法律依據不足。
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給出的駁回理由顯示: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關於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“8·16”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指定管轄的通知》,對於光大證券“8·16”內幕交易事件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,指定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管轄,故本院受理和管轄本案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。
  二級市場方面,光大證券盤中突然直線拉升,帶動券商板塊整體走強。截至尾市收盤,光大證券收報8.69元,當日漲幅3.95%。  (原標題:光大證券提管轄異議被駁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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